5月10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通報全市法院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工作情況,同時發布全市法院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典型案例。
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最高人民法院為深入落實產權保護、支持民企發展等中央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行水平,而提出的執行工作理念。
對此,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王彥強調,善意文明執行是在依法執行的基礎上,對執行工作提出的更加嚴格、更加規范、更加公正的要求。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不是削弱執行力度,也不是要放松工作標準、降低工作要求,而是要統籌考慮申請執行人勝訴權益和被執行人生存發展的正常需求,靈活適用柔性執行手段,追求執行效益的最大化和執行雙方的利益共贏。
為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和重慶市委決策部署,堅持依法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全市各法院因地制宜推出了四項創新務實舉措。
一是在平等保護上,為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全市法院秉持加大執行力度與保護各方權益的統一的理念,審慎靈活辦理涉民營企業執行案件。
二是在文明規范執行上,加強執行款物管理。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執行案款管理的規定》,嚴格落實“一案一賬戶”,確保執行案款收支全程留痕,嚴禁脫離系統監管。
三是對特殊主體保護,充分利用春節前夕被執行人集中返鄉、節前節中采取措施效果更佳等契機,市高法院組織全市法院扎實開展2022年“迅雷”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
四是創新執行工作,運用“滾動解封”方式,即在保證實現債權實現的前提下,以小額的解封財產撬動大額的債權實現,幫助中小微企業舒困解難,該經驗做法還被最高人民法院寫入今年全國人大工作報告。
為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提升規范公正執行水平,為重慶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重慶市高法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通知》,對全市法院執行工作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
一是合理選擇執行財產。嚴格區分企業法人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嚴禁違法查封、凍結、扣押案外人財產,嚴禁對不得查封、凍結、扣押的財產采取執行措施,切實保護企業法人、企業家和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二是嚴禁明顯超標的查控。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值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為限。
三是查控財產物盡其用。靈活采取查控措施,對能“活封”的財產,盡量不進行“死封”,避免社會資源浪費。
四是依法用好執行和解和破產重整等制度。妥善把握執行時機、講究執行策略、注意執行方法,對資金鏈暫時斷裂,但仍有發展潛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業,通過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組、引入第三方資金等方式盤活企業資產。
五是推廣“滾動解封”經驗。要求各法院高度重視企業生存發展的正常需求,積極適用“滾動解封”方式,以保促調、以調促執、滾動解封、分期兌現,以小額的解封財產撬動大額的債權實現,幫助中小微企業舒困解難,避免因強制執行引發企業破產倒閉、債務無法償還等一系列連鎖反應。
六是靈活適用懲戒措施。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對于決定納入失信名單或者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被執行人,給予其一至三個月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暫不發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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