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融系統反腐的持續推進,今年以來已有多位人民銀行系統官員被查。
6月24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顯示,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原司長王永紅、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賀林因嚴重違紀違法被嚴肅處理。
王永紅因嚴重違法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原司長王永紅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西省紀委監委監察調查。
經查,王永紅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涉案財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在職工錄用中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在業務承攬、工作安排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額錢款。
通報稱,王永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目無黨紀國法,追求低級趣味,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生活紀律,同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王永紅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王永紅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從簡歷看,王永紅在央行系統工作長達32年,其中擔任總行正司局級干部十余年,王永紅被查時為匯達資產托管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監事長。
王永紅1989年6月參加工作即進入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市分行,在隨后的16年間,歷任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市分行電腦部干部、科員,科技處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支付科技處副處長(正處級);廣州市銀行電子結算中心副理事長(正處級);廣州分行科技處處長。
2005年6月,王永紅勝任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副司局級)。
2009年8月,王永紅進入央行總行,任科技司司長,并兼“金宏”項目辦公室主任。
2016年2月,王永紅任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黨委書記。
2017年4月,王永紅調任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黨委書記,后者是為全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清算服務的全國性專業特許清算組織。
2021年7月19日,農信銀“換帥”,朱蘇榮擔任農信銀董事長一職。隨后,王永紅出任匯達資產托管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監事長(按照總行正司局級干部管理)。
黨紀處分后賀林仍不收斂
今被開除黨籍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北京市東城區監察委員會消息:日前,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賀林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北京市東城區監委監察調查。
經查,賀林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改革后仍安排工作人員長期為其駕駛私家車;在人員錄用、調動等工作中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多占公有住房,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配偶吸收存款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違規持有關聯企業非公開發行股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錢款,偽造姓名并通過他人為其配偶辦理虛假身份證件。
通報稱,賀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毫無紀法底線,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大肆斂財,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同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偽造身份證件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特別是在2018年4月因違紀受黨紀處分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賀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相關違紀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北京市東城區監委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據公開資料顯示,賀林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4月任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1996年6月兼任人民銀行基建辦公室主任,2002年8月任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主任(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2003年10月任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13年12月任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主任,2018年8月免職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賀林與今年4月8日被“雙開”的陳耀明有著頗深的淵源。賀林曾為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董事陳耀明老領導。
陳、賀二人在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共事10年,2013年12月,賀林調回中國人民銀行出任集中采購中心主任,2018年免職退休。退休3年后,賀林被查。
而陳耀明則在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繼續擔任副總長達19年,去年1月卸任副總經理職務,改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在老上司賀林被查后5個月,去年12月8日陳耀明被查。
反腐保持高壓態勢
今年央行系統有多人被查
2022年以來,反腐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央行系統有多人被查。其中,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陳耀明被“雙開”。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原司長孫國峰,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劉瑩,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段會全,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楊小平,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原黨委書記、主任牟善剛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近年來,針對金融監管部門的反腐力度不斷加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組長徐加愛曾表示,金融腐敗和金融風險相互交織、相伴而生,甚至互為因果,金融腐敗誘發并加劇金融風險,金融風險背后存在腐敗問題。央行是貨幣政策的“總閘門”、金融風險的“總關口”,承擔的很多金融服務職能、管理的很多金融基礎設施都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一旦發生金融腐敗和金融風險問題,必然危害經濟社會發展和廣大人民群眾利益。
“央行系統職務違法犯罪案件的特點包括:牽線搭橋,通過利益輸送造成風險損失;近水樓臺,收受、截留、違規兌換紀念幣、紀念鈔,侵害公眾利益;打著人民銀行“金字招牌”搞非法集資,形成涉眾金融風險隱患;“靠金生金”“靠企吃企”,牟取私利;通過政商旋轉門實現利益輸送。”徐加愛稱。
2月22日,中央巡視組向一行兩會反饋巡視情況時,同時提到了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存在廉潔風險,系統中利用監管權謀私問題多發,政商“旋轉門”問題比較突出,“四風”問題禁而未絕。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中央巡視組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切實強化嚴的氛圍。加強對監管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強化對“關鍵少數”特別是下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結合金融領域發生的典型案件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加大治理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力度,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四風”樹新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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