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老盈盈 今年6月,曾翔所在的廣東南方金融創新研究院參與立項廣東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綠色金融政策促進經濟綠色低碳發展的效果評估”課題,并已初步得出綠色金融政策可促進地區金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商業銀行發放綠色信貸的積極性、推動地區經濟綠色低碳發展等結論。
曾翔是該研究院副院長,他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目前課題進展順利,正處于后期的修改調整階段。他認為,廣東碳改革一直走在全國前列,碳排放權的交易量和交易額在全國金額占比也是比較大的。
接受記者采訪的多位專家亦認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綠色金融服務有著區位、政策先行先試等先天優勢,但灣區內沒有形成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在綠色項目和企業認定標準上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影響了市場主體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合作。而據記者了解,包括廣東南方金融創新研究院和深圳數據經濟研究院在內的研究院所目前都在積極研究探索大灣區內的綠色金融標準的互認工作。
綠色金融在廣東
2022年4月8日,佛山市三水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和三水人民銀行聯合出臺了《三水區綠色金融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年,研究院承接了該規劃的相關課題。“我們結合三水區位、產業、資源、生態優勢,圍繞綠色空間布局、綠色信貸服務體系,推動廣州市綠色金融成熟模式在三水應用推廣等方面進行具體的規劃,助力打造綠色金融‘佛山樣板’。”曾翔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
事實上,該研究院介入廣東綠色金融方面的研究是比較早的,2016年8月研究院就主持了《廣州花都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規劃設計方案》課題,廣州市相關部門在此課題基礎上形成申報方案,并獲批創建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2017年6月,國家七部委公布建設五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總體方案,廣東省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成為其中一個。
曾翔稱,今年是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五周年,廣州已在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組織機構、產品服務和區域合作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也為廣東省運用綠色金融服務碳達峰目標奠定了基礎。
7月13日,廣東省印發《廣東省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碳達峰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此之前,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為全國碳達峰提供行動指引;今年以來,國家財政部、銀保監會分別出臺《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持續加大對碳達峰的財政金融支持力,十四五”成為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
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研究員、深圳數據經濟研究院智能網絡與清潔能源研究中心主任吳海峰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要在2030年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相關投資金額目標,不可能完全靠政府靠企業出,只有形成一個完善有效的綠色金融體系才可能實現。廣東抓住了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發展主賽道的先機,是具有前瞻性的。
廣東和廣州碳改革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在廣州,有一所國家級碳交易試點交易所——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其由廣東省政府和廣州市政府合作共建,正式掛牌成立于2012年9月,是廣東省政府唯一指定的碳排放配額有償發放及交易平臺。雖然只是地方性碳排放權交易所,但其交易量和交易額在全國金額占比則比較大。截至2022年6月30日,廣碳所累計成交配額2.07億噸,占全國總量27.70%;總成交金額達50.92億元,占全國總量22.62%,成交量和成交金額均居全國首位。
2021年7月,全國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上海環境(601200)能源交易所正式啟動。據記者了解,目前只有電力行業納入了該全國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控排行業范圍;而廣東碳市場能納入范圍的行業更多,如電力、水泥、鋼鐵、石化等控排行業;接下來,廣東碳市場還將探索逐步擴大控排行業范圍,計劃將陶瓷、紡織、數據中心等行業納入到廣東碳市場。截至2022年6月,廣東碳市場開展各類碳金融業務262筆,涉及碳排放權規模5538.79萬噸,助力控排企業實現融資達4.69億元。
推動綠色金融標準互認
在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出臺后,不少地方也都先后出臺了方案支持綠色金融發展。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大灣區發展綠色金融服務有著明顯的先天優勢。
首先是區位優勢。香港作為我國國際化程度最高的城市,是內地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聯系的重要橋梁,而境內外金融市場日益密切的互聯互通為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創造了有利條件,目前大灣區正在努力縮窄內地與國際綠色金融標準的差距,逐步向國際標準接軌,進一步吸引國際投資者。可以說,大灣區的綠色金融國際化發展水平相對更高。
其次是先行先試優勢,近兩年國務院先后出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綠色低碳和綠色金融均作為三大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廣州市作為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人民銀行組織的全國六省九地綠色金改試驗區建設成效評價中,廣州連續三次奪得綜合排名第一。
此外,粵港澳大灣區還擁有市場服務機構優勢。大灣區擁有國內創新型期貨交易所——廣州期貨交易所,按照相關要求加快推動電力、硅、鋰等服務綠色發展的期貨品種上市,開發碳金融衍生品,服務全國碳期貨市場建設。根據廣州期貨交易所披露的信息,首批上市品種將是中證商品指數期貨和工業硅期貨;大灣區內同時還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證券交易所,為綠色債券發行提供境內外服務平臺。此外,香港也有品質保證局,專注服務綠色金融發展。可以說,大灣區綠色金融服務機構更加豐富、服務范圍更廣。
當然,由于大灣區“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獨特制度安排,也有制約綠色金融發展的因素。
曾翔認為,目前,大灣區沒有形成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香港政府以香港品質保證局“綠色金融認證計劃”為基礎的執行標準,內容與大灣區內地現行的行業規范也存在不一致,涉及到具體業務上往往會存在認定和對接的沖突,影響了市場主體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合作。而大灣區內地城市在綠色項目和企業認定標準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目前,粵港澳大灣區按照“先易后難、重點突破”的原則,在碳排放權、林業碳匯、綠色低碳供應鏈標準等細分領域已與港澳地區進行探索并形成標準文件,其中深圳與香港在全國率先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
近年來,該研究院也致力綠色金融標準研究,先后與香港品質保證局、香港貿易發展局開展線上交流會,就推動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和服務互認共認展開探討,推進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和互認共認,共同探索中歐《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在大灣區的落地應用。
吳海峰同時亦向記者表示,“深圳數據經濟研究院正在跟香港的一些機構合作,探索制定一個內部企業去香港發行綠色債券的原則條例,但這里面工作還是比較難的,因為兩個市場金融監管的原則和大類指標,有很大的不同。”
此外,吳海峰還告訴記者,目前國內的綠色金融產品,很多操作和歐美的主流操作方式不一樣,例如綠色貸款,很多還在打著綠色項目的旗號走上傳統貸款道路,包括需要資產抵押,需要擔保,以滿足銀行宏觀審慎的貸款原則等。但是做綠色貸款項目,其實會形成一些資產碳指標,例如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等,這些指標是有價格的,可以進行變現還債。
在吳海峰看來,國內銀行在做風險考量的時候,并沒有把碳資產形成的現金流納入到回款風險的審核中。而在國外成熟做法中,只要項目符合綠色貸款原則的“三可原則”(可測量、可報告、可核實)情況下就可以貸款了,實踐過程中對抵押物的需求并不大,有時候需要擔保,但是大部分不需要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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