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明星直播帶貨“翻車”?
明星黃圣依,近日因為一場直播帶貨而陷入爭議。某臘肉品牌的負責人稱,自己準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肉產品,結果只賣出去一單。另外,有人代表60余名商家報警稱,他們支付了3000多萬元的直播服務費,但銷售額沒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金額,且相關公司拒絕按合同退款,他們認為相關公司涉嫌合同詐騙。1月26日,負責該案的警察稱,該案已受理,現正處于偵查階段。
黃圣依工作室則發表聲明稱,兩人(楊子、黃圣依夫婦)沒有作出過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權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諾,且兩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約內容,包括約定的直播時長、需以嘉賓身份助力推介30個指定產品等。
來看詳細報道!
近日,楊子、黃圣依夫婦因為一場直播帶貨,陷入巨大爭議。
據紅星新聞報道,某臘肉品牌的負責人王女士稱,她是奔著明星帶貨去的,還在溝通時把楊子、黃圣依夫婦的直播寫進了合同里,甚至為此準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肉產品。結果只賣出去一單,且沒能與楊子、黃圣依兩人同框。
對此,有人代表60余名商家報警稱,他們支付了3000多萬元的直播服務費,但銷售額沒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金額,且相關公司拒絕按合同退款,他們認為相關公司涉嫌合同詐騙。1月26日,負責該案的警察回應稱,該案已受理,現正處于偵查階段。而被指控涉嫌合同詐騙的公司相關負責人稱,1月16日這一場直播的數據確實不佳,但他們的合同不是針對單場直播的,后續還會為這些商家安排其他直播場次,他們沒有跑路。
值得注意的是,在1月25日下午,黃圣依工作室發表聲明稱,1月16日,黃圣依和楊子是應抖影文化傳媒(上海)有限公司的邀請,作為嘉賓到@表哥(覃進展)的直播間助力推介帶貨。兩人(楊子、黃圣依)沒有作出過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權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諾,且兩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約內容,包括約定的直播時長、需以嘉賓身份助力推介30個指定產品等。
黃圣依工作室稱,“對于任何未經授權使用黃圣依、楊子肖像或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活動,我方將堅決追究其法律責任。”他們已第一時間敦促抖影傳媒對各商家、各品牌方嚴格履約,及時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根據媒體此前報道,王女士是某臘肉品牌的負責人,在看到抖音招商廣告后,與上海晟宸澤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晟宸澤傳媒”)簽訂了合同。在交了10萬元的坑位費后,對方承諾做兩場大主播直播帶貨+一些小主播直播帶貨,并且保1:14,也就是保底140萬元的銷售額,否則等比例退款。王女士提供的合同顯示,晟宸澤傳媒提供直播帶貨服務,每場直播藝人為行業頭部達人,助力嘉賓為明星。其中,第一場直播時間為1月16日,由達人@表哥(覃進展)、藝人黃圣依和楊子直播;第二場的時間及藝人嘉賓待定。
不過,直播的進展沒有晟宸澤傳媒此前承諾得那么順利。王女士表示,晟宸澤傳媒曾提醒過他們爆單的問題,于是他們準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肉產品,這些產品的保質期為180天,但最終只賣出去一單,銷售額約100余元。“說好了要播的沒播,承諾的比例沒完成,我們也拿不到同框的直播切片,晟宸澤傳媒已經沒有能力執行這份合同了。”王女士稱,他們要求解約退款,但被晟宸澤傳媒方面一拖再拖。
公開資料顯示,黃圣依1983年2月11日出生于上海市徐匯區,畢業于北京電影學院表演系,中國內地女演員、歌手、出品人、商人。2003年出演首部電視劇《紅蘋果樂園》;2004年憑借電影《功夫》被觀眾熟知,并入圍第24屆香港電影金像獎、第28屆大眾電影百花獎最佳新人獎;2007年主演的電視劇《天仙配》獲得中央電視臺電視劇頻道的年度收視冠軍。
近年來,明星帶貨“翻車”的事情,發生過不少。2023年11月,安徽寸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稱,其為參與演員杜旭東一場直播帶貨活動,向杜旭東方授權公司繳納了3.3萬元坑位費,但最終只賣出64.9元,只賣了一包木耳;2021年,某商家花了51萬元坑位費請陳小春為商品代言,結果最終只賣出了4000元商品,商家一紙訴狀把推廣的傳媒公司告上法庭,廣州市中院最終裁決負責推廣的傳媒公司退還商家41萬元;2020年,有直播代運營平臺高層向媒體吐槽明星帶貨太坑,花10萬坑位費找楊坤帶貨,只賣出18348元銷售額。最坑的是花10萬坑位費找黃圣依直播,才賣出去5個杯子,銷售額6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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