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訊,證監會修訂發布《關于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優化發展理念,統籌規范融資行為。一是校正機構定位。明確要求上市證券公司端正經營理念,聚焦主責主業,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積極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作用,突出價值創造、股東回報和投資者保護,落實全面風險管理與全員合規管理要求,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在規范公司治理等方面發揮標桿示范作用。二是規范市場化融資行為。要求證券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證券并上市交易和再融資應當結合股東回報和價值創造能力、自身經營狀況、市場發展戰略等,合理確定融資規模和時機,嚴格規范資金用途,聚焦主責主業,審慎開展高資本消耗型業務,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校對:祝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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