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5月10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管理規范》和《證券公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管理規范》(以下簡稱“兩部規范”),以適應證券公司當前股權投資業務風險防控和規范發展需求,對子公司的業務進行了優化和完善,同時對子公司內控提出更加嚴格的監管要求,并在人員管理方面做了進一步補充完善。
兩部規范修訂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對子公司的業務進行了優化和完善。將另類子公司按照證監會和交易所的規定開展跟投業務納入規范中,在與母公司做好業務劃分和風險防控的前提下,另類子公司可適當投資大宗商品、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明確私募基金子公司設立二級管理子公司的相關要求,規定二級管理子公司應當登記為基金管理人且不得再下設任何機構;擴充了子公司現金管理投資標的種類,提升閑置資金管理靈活度。
二是對子公司內控提出更加嚴格的監管要求。包括另類子公司需加強交易行為管理,規范對投資標的的盡職調查、投后管理、持續控制和管理風險均提出了相應要求;強化對子公司違規關聯交易的約束,規范新增了另類子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則進行關聯交易行為管理的要求,并增加證券公司及子公司違規向股東或其他關聯方提供融資或者擔保的禁止性規定。此外,規范還要求證券公司應當做好業務劃分,切實避免同業競爭、利益沖突及利益輸送。
三是對人員管理方面做了進一步補充完善。明確子公司合規負責人應當由母公司選派;要求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依法向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備案;強調相關人員投資行為應符合有關規定,子公司應當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
四是自律管理層面的一些要求。包括子公司報送事項,以及明確另類子公司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協會可對從業人員采取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的自律措施等內容。
記者從相關人士了解到,新“國九條”的出臺,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資本市場的高度重視和殷切期望,以此為契機,中國證券業協會修訂完善兩部規范,旨在更好地推動證券公司在服務實體經濟、國家戰略、居民財富管理等方面發揮作用。同時,組織架構規范工作收官,有必要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則,加大機構組織架構規范與監管力度,持續防范“末梢失控”,助力行業高質量發展。
上述人士指出,此次修訂工作,主要是為全面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新“國九條”和證監會《關于加強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監管加快推進建設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的意見(試行)》的相關要求,總結規范經驗與實踐需求,加強證券公司監管,回歸本源,有效防控金融風險,督促行業機構樹牢“合規創造價值”的理念,穩健發展。修訂原則也是在對過往行之有效的做法進一步強化的基礎上,進行小幅度必要調整,保持規則及行業預期穩定性的同時,回應市場合理訴求,及時解決行業發展及風險防控需解決的問題,以便更好發揮投資業務功能和服務實體經濟。
中國證券業協會表示,下一步將按照證監會的工作安排,持續加強對兩類子公司的自律管理,加強對證券公司組織架構的關注和另類子公司投資情況的監測,同時繼續做好行業答疑解惑工作,依托委員會及時召開全體會、座談會、行業調研等,及時了解行業對規則的適應和業務開展的難點,發揮橋梁作用,為監管部門提供實踐信息和有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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