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27日訊 華錫有色(600301.SH)日前發布《關于收到廣西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據公告,2024年3月23日,華錫有色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顯示,華錫有色對被合并方廣西華錫礦業有限公司的部分資產、負債進行計量時計算錯誤,導致 2023年一季度、半年報和三季度報告相關數據有誤。據此,華錫有色對2023年一季度、半年報和三季度報告相關數據進行更正,總資產分別調增8.86億元、10.98億元、10.93 億元;凈資產分別調增8.18億元、9.98億元、9.93億元;凈利潤分別調減682.69萬元、1210.99萬元、1629.05萬元。
廣西證監局認為,華錫有色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下稱《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黃葆源、現任董事長蔡勇、時任總經理楊鳳華、時任財務總監李曉晨、現任財務總監郭妙修未按照《信披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按照《信披辦法》第五十一 條第三款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主要責任。
依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廣西證監局決定對華錫有色、黃葆源、蔡勇、楊鳳華、李曉晨、郭妙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華錫有色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警示函》所述公司前期會計差錯事項,公司已于2024 年3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廣西華錫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并已完成相關定期報告的追溯調整。
華錫有色主營業務是有色金屬勘探采選。4月25日,華錫有色披露2024年一季報,當期營業總收入9.64億元,同比增長61.61%;歸母凈利潤1.25億元,同比增長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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