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7日訊 日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的一則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對勵京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勵京投資”)進行公開譴責。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2024〕180號記錄處分決定書顯示,勵京投資創投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22年,勵京投資在未與連漣簽署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情況下,為連漣注冊基金從業資格,并備案為投資經理。同時,勵京投資將多只基金產品的投資經理變更或登記為連漣,但并未安排其實際履行投資經理的工作職責。上述行為違反了《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
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根據《基金法》《私募基金監管辦法》《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協會決定作出以下紀律處分:對勵京投資進行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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