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換換)6月7日晚間,滬深交易所分別就《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深圳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5種可能影響系統安全或正常交易秩序的股票異常交易行為。
滬深交易所均表示,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實時監控,對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股票異常交易行為包括(一)瞬時申報速率異常,是指極短時間內申報筆數巨大,即1秒鐘內申報、撤單筆數達到一定標準;(二)頻繁瞬時撤單,是指日內頻繁出現申報后迅速撤單、全日撤單比例較高,即全日發生多次1秒鐘內申報又撤單的情形,且全日撤單比例達到一定標準;(三)頻繁拉抬打壓,是指日內多次在單只或者多只股票上出現小幅拉抬打壓,即全日多次出現個股1分鐘內漲(跌)幅度和期間投資者成交數量占比達到一定標準;(四)短時間大額成交,是指短時間內買入(賣出)金額特別巨大,加劇本所主要指數波動,即深證成指、深證綜指或者創業板指1分鐘內漲(跌)幅度、期間投資者主動買入(賣出)金額及占比達到一定標準;(五)交易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易行為。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