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發布《關于山東電力現貨市場由試運行轉正式運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宣布山東電力現貨市場轉入正式運行。
根據《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山東電力現貨市場實現30個月長周期不間斷結算試運行,經歷迎峰度夏、度冬及重要節假日、重要活動保電等多場景檢驗。從運行情況看,主體多元、競爭有序的電力交易格局已經形成。
近一年來,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明顯提速:2023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部署、規范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和運營,這是中國首個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2023年12月,山西電力現貨市場、廣東電力現貨市場分別于22日、29日宣布轉入正式運行。
截至目前,首批電力現貨市場8個試點地區(蒙西、浙江、山西、山東、福建、四川、甘肅、廣東)中已有3地進入正式運行階段。
電力現貨市場被認為是反映電力供需形勢的“風向標”。根據《山東電力市場規則(試行)》編制說明,經過試運行階段的檢驗,目前市場發現價格作用明顯,“高峰高電價激勵供需緊張時期電源頂峰發電,低谷低電價引導電力富裕時段用戶填谷用電,源荷兩側共同參與電網調節”。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就《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進行說明時曾總結過電力現貨市場的運行經驗:“有效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推動電力生產組織由傳統計劃模式向市場模式轉變,現貨市場出清結果直接運用于電網調度運行,促進市場運營與系統運行深度融合;有效提升電力供需緊張時段的安全保供能力,現貨市場分時價格信號有效反映供需形勢,通過現貨市場短時高電價信號引導火電企業頂峰發電、電力用戶減少用電需求;有效激勵靈活調節資源參與系統調節助力新能源消納,新能源大發時段,通過現貨市場價格信號引導火電企業壓降出力、電力用戶提高用電需求,擴大新能源消納空間”。
從更高的維度看,電力現貨市場的探索也是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15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件,啟動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
在同年11月30日由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正式公布施行的《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中提到,“具備條件的地區逐步建立以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市場化電力電量平衡機制;逐步建立以中長期交易規避風險,以現貨市場發現價格,交易品種齊全、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在全國范圍內逐步形成競爭充分、開放有序、健康發展的市場體系”。
有關電力現貨市場的建設也被寫入2022年1月18日的《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納入“完善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功能”的文件章節:“引導現貨市場更好發現電力實時價格,準確反映電能供需關系。組織實施好電力現貨市場試點,支持具備條件的試點不間斷運行,逐漸形成長期穩定運行的電力現貨市場。推動各類優先發電主體、用戶側共同參與現貨市場,加強現貨交易與放開優先發用電計劃、中長期交易的銜接,建立合理的費用疏導機制”。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對和訊表示,作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電力現貨市場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第一步也是關鍵一步,能使供需雙方通過競價等方式來確定價格,可以消除電力市場供需不平衡、信息不對稱等問題,解決新能源并網消納等難題,實現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由于新能源、儲能技術仍待發展,而且電力交易市場在中國仍處于初級階段,能源新業態的價格機制等有待完善,電力期貨交易的基礎和條件尚不完善,沒有現貨市場的穩定運行,期貨市場等中長期交易的推出也無從談起。因此,短期內中國電力市場建設將以積極穩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為主。
遠期看,隨著電力現貨市場的穩定運行,吳琦認為,現貨價格的波動性會讓電力企業面臨價格風險,建立提供平衡風險和套期保值工具的期貨市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日益凸顯。應從頂層設計層面統籌推進中國電力現貨市場、期貨市場建設,鼓勵更多市場主體參與現貨市場,持續推動電力中長期市場建設,不斷豐富交易品種,為全國電力中長期市場建設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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