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因石家莊天成榮嘉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未履行致歉義務,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告張毅(藝名張譯)與其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判決書主要內容。
公告顯示,該公司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文章中使用張譯的肖像、姓名制作宣傳海報,并配有“電影《親愛的》主演張譯傾情助力”的文字內容,構成對張譯肖像權、姓名權的侵犯。法院判決該公司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上向張譯賠禮道歉,并賠償張譯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合計5.3萬元。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該公司已被強制執行5.3萬元,并于8月被限制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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