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第一屆長三角司法投資論壇暨第十七期溫州破產實務沙龍在溫州阿外樓度假酒店圓滿舉行。此次盛會由溫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與溫州市律師協會聯合主辦,北京德恒(溫州)律師事務所、溫州中科企業清算事務所有限公司、北京中倫(上海)律師事務所及淘天集團阿里資產共同承辦。
論壇于上午8時拉開帷幕,由德恒溫州所合伙人、德恒溫州企業拯救與破產專業委員會委員葉玉芝律師擔任主持人。她對遠道而來的各位領導及破產法行業的同仁表示熱烈歡迎,并簡要介紹了論壇的承辦單位、活動環節及到場的重要嘉賓。
本次論壇匯聚了眾多行業精英與專家學者。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法庭副庭長李佩,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鄒海林,深圳大學法學院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齊勵杰,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庭長錢為民等領導和專家出席會議。溫州市律師協會會長金疆,溫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會長嚴凌振等領導到場祝賀。前排就座的嘉賓還有來自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法庭、瑞安市人民法院、樂清市人民法院、永嘉縣人民法院、平陽縣人民法院,龍灣區人民檢察院,國家稅務總局溫州市稅務局法制處,以及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天臺縣人民法院、縉云縣人民法院,江西省婺源縣人民法院,上海財經大學,贛州國資委,阿里資產、浙商企融等部門院校單位的二十余位領導、專家學者、投資機構高管人員,和三百多名專程從山西、內蒙古、上海、江蘇、安徽、江西、河南、廣東等地遠道而來的破管同仁們匯聚一堂、共襄盛舉。
開 幕 致 辭
溫州市破產法庭副庭長李佩
李庭長在開幕式上致辭,她指出,破產制度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優化資源要素配置,激發市場經濟活力,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溫州破產法庭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在持續推進破產制度機制改革創新的過程中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在當前經濟全球化和區域一體化不斷深入的背景下,討論司法投資的機遇與挑戰是非常具有前瞻性和現實意義的課題。
溫州市律師協會會長金疆
金會長在致辭中對與會嘉賓的到來表示衷心的感謝。他認為,司法投資作為法律服務與資本市場深度融合的產物,在推動經濟發展、優化資源配置、保障社會穩定中發揮著作用。本次論壇以“司法投資”為主題,匯聚長三角地區的法律界精英,共同探索司法投資領域的新趨勢、新機遇和新挑戰。論壇主辦方邀請來自各地的領導、專家和學者對破產法中的熱點問題開展深入研討,并且設置多個研討環節旨在全方位、多角度地探討司法投資領域的問題和對策,期望各位嘉賓在會上深入交流、攜手并進,為長三角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我們的智慧和力量。
溫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會長嚴凌振
嚴會長對在場嘉賓的蒞臨表示歡迎和感謝。他在致辭中指出,溫州破產管理人在十六年有余的破產實務工作中形成一支規模龐大的管理人隊伍,辦理了大量破產和重整案件,業務遍及全國各地。在積極探索的過程中,溫州管理人為我國破產法配套制度完善提供了大量有益的溫州實踐樣本。嚴會長表示,在溫舉辦的長三角司法投資主題論壇,旨在共同探討司法投資領域的創新合作,促進長三角區域經濟協調與可持續發展,希望本次論壇能帶給我們更多的實踐交流、更深的思想碰撞、更大的能力提升與更強的破產文化輸出,為帶動長三角區域的經濟高質量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溫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副會長、北京德恒(溫州)律師事務所主任江丁庫
江律師作為主辦方代表在開幕式致辭,向蒞臨會議的各位嘉賓致以熱烈歡迎。江丁庫介紹,溫州市作為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過程的璀璨明珠,在其經濟結構中民營經濟占據了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近年來受內外環境影響,溫州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面臨諸多挑戰。對此,主辦方在會議中設置了司法投資、個債清理、小微企業、管理人建設等角度的討論議題,希望各位專家和嘉賓踴躍發表真知灼見,共同闡明破產理論、指導破產實務,共同推進實現溫州破管行業從地方走向全國的戰略目標,并預祝本次會議圓滿成功。
部分嘉賓精彩摘錄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鄒海林
鄒教授結合了破產管理人的制度變遷、管理人的地位、破產管理人的執業風險、破產原因的調查、重整事務的非程序屬性、債務人自行管理(DIP)、預重整(庭外重組)及關聯企業的實質合并破產等八個維度,從法律規定、社會責任、機構性質、履行職責等方面全面描繪了破產管理人的立體形象,并通過追本溯源,從實質層面深刻剖析了管理人履職的核心價值規范與不同破產模式的內在理念。這一系列分析為參會同仁鋪設了一條清晰的理論探索路徑,為他們更深入地理解和把握破產制度的精髓提供了幫助。
溫州破產法庭高級四級法官蔡卓森
蔡卓森法官在演講中介紹了溫州法院的四步工作法:其一是有效識別破產清算企業的挽救價值:分析轄區內成功辦結的重整企業的共同特征,重點關注破產未停產的企業、具有較強殼價值等無形資產的企業、單項目類型的房地產企業、尚未停業的小微企業等,并評估其重整價值。其二是聚焦重整可行性:召集各方當事人召開聽證會,聽取當事人對破產清算轉重整的意見并爭取他們的支持;對難以把握行業發展前景的企業,向政府職能部門、行業協會、同行企業、中介機構了解行業發展態勢;在進入重整程序前先對破產財產價值進行評估,對外進行項目推介尋找戰略投資人;其三是一企一策定制重整計劃:法院依法指導管理人依法合理編制與企業資產狀況相匹配的重整計劃,以公開公正市場招募的形式招募戰略投資人,同時注意聽取投資人的意見對重整計劃進行適當調整以提高重整成功率。其四是穩妥推進落實重整計劃:通過充分考慮金融機構債權人對重整計劃的接受程度靈活設置重整計劃表決時間點、時間節點等方法完成執行落地的關鍵性工作。最后,溫州破產法庭也將完善創新做法,為促進經濟發展,為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溫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副會長、德恒溫州所主任江丁庫
在演講中,江會長概述了破產司法投資領域所蘊含的廣闊市場規模及其在國際層面的發展態勢,隨后通過一系列鮮活案例,詳盡闡釋了管理人主導下的預重整、債轉股等創新操作模式,如何對原本風險叢生的民營企業不良資產處置行業格局進行了根本上的重塑,進而實現債務人企業信用的有效修復。他進一步強調,當前的市場環境條件為司法投資活動的開展創造了前所未有的良機,現在正是把握機遇、深化實踐的理想時刻。我們應當秉持以有利破產案件辦理為中心的原則,更多給予管理人機構通過公平競爭贏得管理人位置的機會。對律師而言,除了傳統的擔任管理人角色之外,也可以考慮拓展為司法投資人提供法律服務的相關業務;而在政府層面,司法投資是快速盤活企業資產的最優路徑。歸根結底,司法投資的真正的目的,在于保障企業的持續經營與發展,為市場經濟的穩步前行注入不竭動力。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何歡博士
何教授通過中美破產法制度建設的對比分析,結合兩國實踐案例與成效,從制度架構、價值導向、高管權益保護等多個維度,深刻揭示了現行企業破產法在促進企業挽救方面存在的不足。他強調,債權人的權益保障與債務人活力的激發是案件成功辦理的奠基石,而擺脫“債務依賴型經濟”模式則是獲取經濟競爭優勢的內在邏輯。只有當社會對創業者和創業失敗者抱以同等的寬容態度,才能實現消費與經營活動的可持續發展,使之成為推動經濟繁榮的不竭動力。
此外,何博士表示企業破產情形的出現并不總應歸咎于債務人,但現行破產法制度往往將其一概而論,就此剝奪債務人的管理權力,導致管理人需要花費高昂的時間和精力成本重新接管企業。在申請程序方面,無論是債務人還是主要債權人均缺乏主動申請破產的積極性,僅有債權清償競賽中的最后一名才有動力提出。而企業董監高管人員,在企業破產破產的過程中履職通常面臨更高的風險,這一方面的問題也需要我們給予更多制度層面的關注與改善。
阿里資產破產業務市場總監趙向峰
趙總監在發言環節結合大數據信息分析,分別詳細介紹了數據資源分析在打造資產項目庫、帶動投資人招募以及企業估值的智能分析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并用阿里資產在醫療行業、商業地產行業、汽車行業等多元領域的企業重整案例為以上論證提供事實支撐。
深圳大學法學院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齊礪杰
作為曾經圍繞小微企業破產開展專門研究的領域專家,齊教授指出,小微企業破產特別程序的推進與個人破產的落實之間具有緊密聯系,在國內,浙江全省在探索小微企業破產與個人破產(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制度建設的過程中取得了亮眼的成績,探索形成了創新的“個破融合”機制;在國外,對小微企業破產問題的重視自1999年亞洲金融危機開始,其在營商環境供給考核中的重要地位也日益凸顯,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商業環境優劣的關鍵指標之一。以解讀《深圳個破條例》為線索,齊教授結合小微企業破產規范在國內外的實施現狀進行了由點及面的全面探討,無論是小微企業與個人破產案件中清算與重整模式的關系、相對優先原則對絕對優先原則的挑戰等富有理論色彩的話題,還是金融債權人對破產程序的態度、管理人報酬的發放、案件管轄權下放等與實踐高度綁定的內容,都引起了與會嘉賓的深思。
北京市中倫(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乃菲莎?尼合買提
乃菲莎律師發表了題為“退市公司破產重整實務”的專題演講。她結合中倫承辦的2023年度“全國破產經典案例”哈爾濱工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破產重整案等案例,探討了退市公司獨有的重整價值、重整路徑及實務中的常見爭議疑難問題,具體包括虛假陳述賠償債權處理、退市公司涉眾債權解決、退市公司出資人權益調整問題以及執行完畢標準模糊和征信恢復困境。
圓桌論壇(一)
本次會上的第一場圓桌論壇主題為“新形勢下,司法投資的機遇與挑戰”,由德恒溫州所周夢媛律師主持。結合主持人提出的問題,參加圓桌論壇的各位嘉賓自由發揮,對“司法投資”的主題發表了深刻的見解:樂清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王磊法官指出,隨著智能化平臺的發展與投資政策的逐步開放,司法投資賽道的競爭將會變得更為活躍;杭州浙商企融破產管理有限公司許鐘軍總經理表示,將“司法投資”視為司法規制下的重整服務投資或許更加貼切,我們需要聚焦其中具有服務投資特色的主要特點;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債務重組部負責人吳俊律師表示,我國的司法投資行業道阻且長又未來可期,盡管破產等相關概念仍在一定程度上被社會大眾所誤解,但我們的債務市場顯然有著巨大的商業潛力;山西省律師協會名譽會長、山西華炬律師事務所榮譽主任孫智律師表示,我們應當積極開拓破產挽救業務這一片藍海,為改善地方投資環境貢獻更多社會價值;來自北京德恒(溫州)律師事務所的孔溫燦律師表示,司法投資市場領域在發展的過程中也在不斷篩選能夠提高企業價值的投資人,隨著政府、市場理念的革新與行業自身的轉型升級,管理人同樣需要在甄別資產價值、設計招投方案的能力方面用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
圓桌論壇(二)
本次會上的第二場圓桌論壇主題為“破產法修改的展望和建議”,由德恒溫州所吳昊洋律師主持。面對主持人的提問,論壇上的各位嘉賓結合自身辦案經驗,各抒己見:浙江省注協破產管理人業務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劉旭海表示,當前我國破產法體系中個體戶與個人破產有關的具體規范仍有待完善,鑒于個人資產狀況披露仍受一定限制,在此情形下爭取債權人對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的理解同樣是我們需要攻克的重難點;北京德恒(溫州)律師事務所企業拯救與破產專業委員會主任林達律師補充道,在完善我國個破制度的過程中,同樣需要將個人破產及與之有關的配套措施落實到位;溫州市龍灣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蔡雄強指出,破產領域的檢察監督仍有較大的探索空間,同時他也充分介紹了自己對于破產程序中實現傳統監督與重點監督結合、事前監督與事后監督并重、依職權監督與依據申請監督并舉、提供檢察司法保障的設想;溫州市稅務局法制處副處長、公職律師辦公室副主任楊云平對稅院協作的未來方向進行了展望,包括個人破產等新領域突破、建立問題交流機制、設立稅院交流課堂等等;溫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副會長黃璜最后發言,對于撤回破產宣告程序、預重整制度中企業未破產面臨的事務沖突以及管理人辦案中的追責問題等理論與現實緊密聯系的內容,發表了自己深刻的思考過程與務實的意見建議。
最后,德恒溫州所葉卓爾律師代表本次論壇組委會進行了閉幕發言,對與會來賓、主辦方與承辦方和幕后的會務組給予了真誠的感謝,希望在未來與各位破管同仁攜手合作、共辟未來,并宣告了本次會議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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