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顯示,1月21日,法院刊登劉某某道歉聲明。公告顯示,劉某某稱其在涉案賬號上公開發布了針對宋茜女士的誹謗性博文,嚴重侵犯了宋茜女士的名譽權,損害了宋茜女士的個人形象及聲譽,造成了極其惡劣的負面社會影響。并表示,其已深刻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嚴重錯誤的,違背法律與道德,對于自身錯誤言論做出的侵權行為以及對宋茜女士造成的傷害十分懊悔、并深表歉意,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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