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到,決策層對螞蟻集團等金融控股公司的關切程度,到了與四大行等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相提并論的地步。“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則早就成了從金融委到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頻繁使用的提法。好在,有關監管科技運用和金融創新風險評估的表述,稍稍令人欣慰。
作者:董云峰
編輯:葉冬
3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規劃》)正式公布。
毫不夸張地說,這是一部關乎我們所有人前途命運的文件。
站在新金融——金融創新與金融科技的角度,可以從《規劃》中讀到什么?
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01
整體基調
在《規劃》里,金融扮演著什么角色?
答案是“支撐”。《規劃》指出:堅持規劃定方向、財政作保障、金融為支撐、其他政策相協調,著力構建規劃與宏觀政策協調聯動機制。
在此基礎上,《規劃》共有62次提到“金融”。從整體基調來看:
健全具有高度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的現代金融體系,構建金融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
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健全實體經濟中長期資金供給制度安排,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優化金融體系結構,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加快完善中小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治理結構,規范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增強金融普惠性。
基本都在預期之中:服務實體經濟,增強普惠性。
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里,新金融的合法性與合理性,仍然離不開這兩點。
02
監管走向
關于金融監管,《規劃》多處提及,大體延續了偏緊、趨嚴的基調。
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補齊監管制度短板,在審慎監管前提下有序推進金融創新,健全風險全覆蓋監管框架,提高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
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強化不良資產認定和處置,防范化解影子銀行風險,有序處置高風險金融機構,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
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強化監管科技運用和金融創新風險評估,探索建立創新產品糾偏和暫停機制。
可以看到,決策層對螞蟻集團等金融控股公司的關切程度,到了與四大行等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相提并論的地步。
“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則早就成了從金融委到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頻繁使用的提法。
好在,有關監管科技運用和金融創新風險評估的表述,稍稍令人欣慰。
03
規范與穩妥
從《規劃》來看,消費金融的前進步伐,還需要再慢一點。
在闡述“完善促進國內大循環的政策體系”的小節中,《規劃》指出: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力度,規范發展消費信貸。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規范發展”的重心顯然是規范,而不是發展。
一個例子是,2016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對互聯網金融的定調從“促進發展”變為“規范發展”,爾后就是延續至今的全國性大整治。
此前不久,央行在《2020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罕見地提出“不宜依賴消費金融擴大消費”。
就在3月12日,螞蟻集團對外公布了其制定的數字金融平臺自律準則,其中就提到“消費信貸平臺應遵循‘適當性原則’進行額度授信”。
另一處是“規范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不過,非銀行金融機構并不是一個確切的概念,按照銀保監會口徑,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融資租賃公司、私募基金、小貸公司(網絡小貸)算不算呢?
與“規范”相比,相對柔和的表述是“穩妥”。《規劃》提到“穩妥發展金融科技”,以及“穩妥推進數字貨幣研發”。
不妨理解為穩中求進。目測央行數字貨幣的大面積推廣,還比較遙遠。
關于反壟斷,《規劃》提到:依法依規加強互聯網平臺經濟監管,明確平臺企業定位和監管規則,完善壟斷認定法律規范,打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明確平臺企業定位和監管規則”,想象空間很大。
04
業務方向
還有一些關于金融創新的內容,或許可以為未來的業務方向提供參考。
鼓勵金融機構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科技保險等科技金融產品。
推進金融業信息化核心技術安全可控,維護金融基礎設施安全。
推動供應鏈金融、信息數據、人力資源等服務創新發展。
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完善金融支農激勵機制。
創新更多適應家庭財富管理需求的金融產品。
大力發展綠色金融。
科技金融、供應鏈金融、農村金融,依然會是政策重點支持的對象。
家庭財富管理、金融信息化(金融云、金融IT),是當下方興未艾的賽道,未來潛力無限。
為了推動“30·60目標”的實現(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力爭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綠色金融的政策力度大概率會超過預期。
這個國家,從來不缺機會。
05
數字化,數字化
最值得矚目的或許是第五篇——加快數字化發展 建設數字中國。
《規劃》使用了四個章節進行了闡述,涵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與數字生態。
在開篇的導語中,《規劃》指出:
迎接數字時代,激活數據要素潛能,推進網絡強國建設,加快建設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以數字化轉型整體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
這段話讀來令人振奮,潮水的方向,前所未有之清晰。《規劃》中共有25次提及“數字化”,52處提及“數據”。
在上周發布的《國家數據銀行要來了?》一文中,我們重點談到了數據產權的問題。《規劃》用了一節內容闡述如何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規則:
加快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數據產權交易和行業自律機制,培育規范的數據交易平臺和市場主體,發展數據資產評估、登記結算、交易撮合、爭議仲裁等市場運營體系。
《規劃》同時指出,“構建統一的國家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和開發利用端口……鼓勵第三方深化對公共數據的挖掘利用”;還提到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機制”。
在新金融瑯琊榜看來,數據行業的未來依然是光明的,但由于數據問題本身的復雜性與敏感性,不管是制度建設還是市場培育,仍將面臨諸多波瀾曲折。
一個細節是,《規劃》提到,“鼓勵企業開放搜索、電商、社交等數據,發展第三方大數據服務產業。”
搜索、電商、社交,對應的不正是BAT么?就差直接點名喊話了。
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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