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受賄一案。
唐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龔道安利用擔任湖北省荊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副局長、局長,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辦理、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343萬余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龔道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龔道安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30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于2020年8月18日宣布其接受調查。也就是說,直到落馬前一個月,龔道安仍有受賄行為。
龔道安,男,漢族,1964年11月生,今年57歲,湖南澧縣人,中共黨員,1981年9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專,高級工程師。
公開資料顯示,龔道安曾在湖北工作,曾任湖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行動技術總隊副總隊長、總隊長、經偵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等。
在擔任咸寧市公安局長時,2009年6月,湖北咸寧警方破獲了一起涉案賭資約500億元、涉賭人員數萬人的賭博案。在接受采訪時,龔道安說,“可以這樣說,他們就是一群吸附在改革開放成果上的吸血鬼!”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為公安部督辦案件。之后龔道安仕途迎來轉折點,于2010年11月直升入京出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長,兩年后又任局長。
2017年6月,龔道安空降上海,擔任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20年8月,龔道安任上被查。他是十九大以來,上海落馬的首位省部級官員,也是2020年公安系統落馬的第三名警虎,在他之前,孫力軍、鄧恢林先后被查。
今年2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上海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龔道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龔道安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將有關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私營企業報銷、支付;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龔道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龔道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編輯|孫志成 杜恒峰
校對|盧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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