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周菊 3月4日,2023年全國兩會在北京開幕。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000625)黨委書記、董事長朱華榮公布6份建議,涉及燃油車消費稅改革、新能源汽車發展、智能網聯汽車數據、以及“托幼”和“養老”社會問題等方面。
在《關于我國主流燃油車消費稅改革的建議》中,朱華榮指出,當前我國在對汽車產品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再征收一道消費稅,分別在2006年、2008年、2016年進行了三次調整,對促進我國節能環保、汽車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合理消費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汽車已從原來的奢侈品向大眾消費品轉變,汽車消費稅的弊端也逐漸凸顯。
首先,我國主流燃油車消費稅政策多年未變,與現實需求存在偏差。目前,我國2.0L及以下排量主流燃油車消費稅政策仍延用2008年出臺的暫行條例。但經過多年高速發展,主流燃油車從原來的奢侈品,轉變為人民出行的基本工具,這與消費稅“調節小眾奢侈品消費”的初衷存在偏差。
其次,我國汽車稅費較多,用戶購車成本較高。在我國,設立稅種較多,既有流轉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又有購置過程中的車購稅,還有財產持有期間的財產稅、所得產生的所得稅。如一輛售價10萬元的汽車,在其生命周期內,在我國產生的稅費約為6.22萬元,占購買價格的62.2%。
第三,消費稅在調動地方政府積極性方面具有一定挑戰。汽車消費稅與售出后的車購稅都作為中央稅,100%上繳中央,地方不留存,這無法充分激發地方政府拉動經濟的積極性,導致地方政府重汽車產值,輕汽車銷量,不利于充分帶動汽車消費。
基于上述情況,朱華榮建議將2.0L及以下排量的汽車消費稅稅率減半;將車輛購置稅、汽車消費稅合并,保留一個稅種,并增加地方財政留成比例。
另外,朱華榮在兩條建議中都提到新能源汽車發展。其中,在《關于保障新能源汽車健康協同發展的建議》中,朱華榮指出,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但面向未來進一步由大做強仍然面臨較多挑戰,需要國家層面頂層規劃和系統解決。
針對國內市場充換電基礎設施的布局尚不均衡、企業層面的電芯標準不統一導致重復投資、新能源車企持續虧損,行業尚未找到可持續發展的盈利模式、關鍵原材料高度依靠進口,車規級芯片等產品國產化亟待破局等問題,朱華榮建議,要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緩解用戶補能焦慮;推動動力電池標準化,加強下一代動力電池、芯片等技術攻關;政策聚焦中端市場持續發力,促進我國新能源(600617)汽車市場結構不斷優化;內外同步,加快推動鋰資源等礦產資源開發布局。
同時在《關于鼓勵公務用車采購新能源車的建議》中,朱華榮表示,目前公務車采購新能源汽車的示范帶頭作用不足,2022年新能源公務車采購占比約為18%,比乘用車市場的新能源汽車占有率低8個百分點。公務車保有量中,新能源汽車占比僅約10%。新能源公務用車配備標準亟待更新出臺。與此同時,大部分區域限定選擇純電動汽車,不利于新能源汽車在公務用車領域更大程度的推廣,且SUV為多用途乘用車,但實際上被劃入越野車范疇,與市場需求相悖,導致公務車市場轎車與SUV占比錯位。
對此,朱華榮建議各部委牽頭,在公務出行中,鼓勵使用、采購中國品牌汽車,助力中國汽車品牌形象塑造。更新新能源公務用車配備標準。允許公務車采購混合動力汽車。公務用車放開對新能源SUV車型的限制。
此外,在《關于統籌智能網聯汽車數據收集與共享的建議》中,針對隨著智能汽車發展產生海量數據(603138),但汽車數據法規尚需進一步完善、缺少數據分類、分級標準,不支撐車輛數據共享、嚴格審批監管與快速更新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重復采集造成國家層面的資源浪費、數據質量未達到讓車輛數據共享的程度等問題,朱華榮建議建立、健全汽車數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汽車數據采集統一方案、數據統一標準,并培育3-5家國資為主的國家級地圖公司,使其進行自主技術研究與應用,數據資產接受自然資源部指導、監督。
在《關于完善SEP沖突解決機制的建議》中,朱華榮指出,為構建公平、合理的標準必要專利(以下簡稱SEP)沖突解決機制,促進不同產業間的良性互動和融合發展,建議加強知識產權領域反壟斷監管,出臺SEP指導案例,統一法律適用和裁判尺度,規范SEP聲明制度,建立SEP審查機制。
另在汽車行業之外,朱華榮在《關于解決“托幼”和“養老”問題的建議》中指出,中國已步入老齡化社會,少子化、老齡化和低生育已成基本國情,,且國家在出臺相關生育政策的同時,社會對嬰幼兒托育行業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對此,朱華榮建議,要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減輕家庭養育負擔,同時大力推廣“社區養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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