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在校大學生小沈與女友計劃共同購買房產,卻因貸款條件與銷售人員的承諾不符而引發糾紛。小沈表示,房屋銷售人員曾告知他們,如果有家長作為共同還款人,即使他們還是在校學生,也可以申請貸款。基于此承諾,小沈和女友支付了2萬元定金并簽署了商品房認購書。
然而,在進一步了解貸款條件后,小沈發現若要家長作為共同還款人,家庭收入必須達到月供的兩倍,而他的家庭并不符合這一要求。因此,小沈和女友認為銷售人員存在欺詐行為,遂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認購書并退還已支付的2萬元定金。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銷售人員在最初已經明確告知了小沈辦理貸款所需的條件,因此不存在欺詐行為。基于此判斷,法院最終駁回了小沈的訴訟請求。
此案例提醒購房者,在簽訂任何購房相關文件前,應仔細了解并核實所有貸款條件和要求,以避免因誤解或信息不對稱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同時,也反映出在房地產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應提供準確、透明的信息,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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