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中共中央、國務院7月19日正式公布《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力量。
其中,《意見》要求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并從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及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等六個方面提出多項具體舉措。
《意見》要求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備案、注冊、年檢、認定、認證、指定、要求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定或變相設定準入障礙。
《意見》提出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框架和政策實施機制,堅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強化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反壟斷執法。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信用信息記錄和共享體系,全面推廣信用承諾制度,將承諾和履約信息納入信用記錄。
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鼓勵民營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堅持精準識別、分類施策,對陷入財務困境但仍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適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程序。推動修訂企業破產法并完善配套制度。優化個體工商戶轉企業相關政策,降低轉換成本。
在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見》要求完善融資支持政策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債券市場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公司債券,推動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專項支持計劃擴大覆蓋面、提升增信力度。
《意見》還提及,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依法依規加大對責任人的問責處罰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直達機制作用,推動涉企資金直達快享。
強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暢通人才向民營企業流動渠道,健全人事管理、檔案管理、社會保障等接續的政策機制。完善民營企業職稱評審辦法,暢通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渠道,完善以市場評價為導向的職稱評審標準。搭建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用工和勞動者求職信息對接平臺。大力推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推進民營經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優化職業發展環境。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發揮平臺企業在擴大就業方面的作用。
在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方面,《意見》明確,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構建民營企業源頭防范和治理腐敗的體制機制,持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等。
在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方面,《意見》提出支持提升科技創新能力。鼓勵民營企業根據國家戰略需要和行業發展趨勢,持續加大研發投入,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按規定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
《意見》同時表示,引導平臺經濟向開放、創新、賦能方向發展,補齊發展短板弱項,支持平臺企業在創造就業、拓展消費、國際競爭中大顯身手,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意見》還要求,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引導全社會客觀正確全面認識民營經濟和民營經濟人士。
在民營企業家看來,這種信號無疑是一顆“定心丸”。
騰訊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表示,《意見》圍繞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發布一系列政策措施,對于民營企業堅定信心、輕裝上陣、大膽發展,具有重要的激勵和指導作用。云賬戶(天津)共享經濟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暉說,在此次政策支持下,民營企業要擴大投資、擴大再生產不用顧慮能不能,只用考慮商業模式行不行,以更大資源投入、最積極心態大膽發展。
此次發布的《意見》凸顯問題導向,針對性回應了民營經濟諸多核心關切。
以營造穩定公平可預期的發展環境為例,《意見》注重掃清民營經濟面臨的體制機制障礙,從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著手,破除制度優化瓶頸。
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需要良好外部環境,亦需要培育內生動力。《意見》在總體要求中提到,“引導民營企業通過自身改革發展、合規經營、轉型升級不斷提升發展質量”。
馬化騰注意到,《意見》指出,“引導平臺經濟向開放、創新、賦能方向發展,補齊發展短板弱項,支持平臺企業在創造就業、拓展消費、國際競爭中大顯身手”。他認為,“開放、創新、賦能”的要求,錨定了平臺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意見》對互聯網行業提出全面戰略要求,為平臺經濟指明發展方向,增添了我們持續開拓的決心和動力。”
圍繞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意見》還明確提出支持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推動數字化轉型和技術改造等。小米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CEO雷軍對此深有感觸。他認為,《意見》釋放出引導民營企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明確政策信號,讓企業更加堅定了堅守主業、做強實業的決心,增強了自覺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和為科技現代化作貢獻的動力。
北京商報綜合報道
>>> 促進民營經濟31條
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一)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
(二)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
(三)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
(四)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
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
(五)完善融資支持政策制度
(六)完善拖欠賬款常態化預防和清理機制
(七)強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
(八)完善支持政策直達快享機制
(九)強化政策溝通和預期引導
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
(十)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
(十一)構建民營企業源頭防范和治理腐敗的體制機制
(十二)持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十三)完善監管執法體系
(十四)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
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十五)引導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
(十六)支持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十七)加快推動數字化轉型和技術改造
(十八)鼓勵提高國際競爭力
(十九)支持參與國家重大戰略
(二十)依法規范和引導民營資本健康發展
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二十一)健全民營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建設機制
(二十二)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
(二十三)加強民營經濟代表人士隊伍建設
(二十四)完善民營經濟人士教育培訓體系
(二十五)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
(二十六)引導全社會客觀正確全面認識民營經濟和民營經濟人士
(二十七)培育尊重民營經濟創新創業的輿論環境
(二十八)支持民營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九)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
(三十)完善落實激勵約束機制
(三十一)及時做好總結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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